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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著作权保护体系亟待完善
来源: | 作者:xurunlaw | 发布时间: 2015-12-12 | 493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  完善保护应有国际视野
  如今,经济全球化把全球市场紧密连接在一起,在设计领域,这一发展趋势也大大拉长了设计产业链,因此,对保护设计成果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修改完善,需要有全球视野。
  如何健全设计成果保护制度,余俊建议从两个方面着手:首先,明确设计概念的内涵和外延;其次,重整设计权利的救济规则。
  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表示,完善设计保护制度,国外的一些经验可供借鉴。“首先,随着设计的融合发展,在对国民经济、文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、成为独立业态的前提下,可以考虑制定促进设计产业发展及保护其知识产权的专门法规。比如,在手表工艺发达的瑞士,就专门针对手工技艺制定了法律。其次,要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,健全相关保护机制。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,就增加了实用艺术品的相关规定,法律保护要与产业发展相衔接、适应。”朱兵表示。他同时指出,还需要制定相关联的法律来保护创意设计的发展。如在法国和英国,时尚设计都包含在文化产业促进法中,通过其他相关联的法律同时推动设计产业的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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